各高等学校,各市、县(区)教育局:
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印发〈就业促进行动方案〉等“暖民心行动方案”的通知》(皖办发〔2022〕15号)要求,2022年底前,所有省属公办高校均要举办老年大学。现就做好省属公办高校(以下简称高校,含市属,不含成人高校)举办老年大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(详见附件)